外傭清明放假僱主轟「無墓可掃」 外傭12天法定假期不可以錢代假
發布時間: 2018/03/28 11:20
最後更新: 2018/03/28 12:45
外傭2018年法定假期是哪幾天?復活節連續4日假,但並不是外傭法定假期,反而4月5日清明節是外傭假期,令要拜山的僱主失預算,無人照顧家中小孩,並質疑香港法例是否「太out」(過時),外傭又毋須拜山,為何會有清明節假期?其實本港外傭每年12天的法定假期,是跟「勞工假」,而不是俗稱(紅日)的公眾假期。勞工處並規定,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「勞工假」,亦即所謂的「買假」。
外傭享有12天法定假期
香港打工仔放假,分為銀行假和勞工假,銀行假每年有17天,亦即月曆上的紅色公眾假期;至於勞工假則只有12天,不包括假期如下:
- 耶穌受難節
- 耶穌受難節翌日
- 復活節星期一
- 佛誕
-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
傭員放銀行假或是勞工假,由僱主決定,並會在僱傭合約內列明。本港現時逾35萬的外傭,合約上已列明是放勞工假,即每年12天。
外傭2018年的12天法定假日如下:
- 1月1日
- 農曆年初一(2月16日)
- 農曆年初二(2月17日)
- 農曆年初四(2月19日)
- 清明節(4月5日)
- 勞動節(5月1日)
- 端午節(6月18日)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(7月1日)
- 中秋節翌日(9月25日)
- 國慶日(10月1日)
- 重陽節(10月17日)
- 冬節(12月22日)或 聖誕節(12月25日)(由僱主選擇)
有網民在fb專頁「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」帖文質疑外傭為何會有清明假,
香港的法例太out,清明是給予人去掃墓,點解d外傭又可放假去開p(她們沒什麼墓可掃,但僱主要拜山d幼兒點搞?有人會帶埋去... ...但我不會)
勞工處並沒有為外傭設定另一套假期,只是跟從港人的勞工假。不過僱主可與外傭協商「調假」,只需在另外的日子讓外傭補假,即可解決問題。正如很多外傭,會要求放家鄉的重要日子,很多時都並非本港的假日,外傭可與僱主協調。
外傭12天勞工假規定
1. 工作未滿3個月,可否享有勞工假?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,均可享有法定假日;如僱員受僱滿3個月,便可享有假日薪酬。因此外傭工作滿3個月可享有薪勞工假,但未滿3個月的勞工假則無薪。
2. 僱主可否要求外傭在勞工假工作?
可以,但需在當天前48小時通知外傭,及在原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補放1天假。
3. 僱主可否以工資代替假日?
不論外僱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,僱主須讓外傭放勞工假,或安排「另定假日」、「代替假日」。如果法定假日適逢是外傭的休息日,僱主必須在休息日翌日補假給外傭,僱主亦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假日,即所謂的「買假」。
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給傭工。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,可被檢控,一經定罪,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。